当前位置: 首页 > 市场 > 正文

全球观天下!唯科科技: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

来源:证券之星    时间:2023-02-08 20:02:39

证券代码:301196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唯科科技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14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


(资料图)

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  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

会议于 2023 年 2 月 8 日在厦门火炬高新区(翔安)产业区春光路 1158 号公司会

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,会议通知已于 2023 年 2 月 4 日

以现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,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辉阳召集和

主持,应到董事 7 名,实际出席董事 7 名,公司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

会议。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等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范性文

件及《公司章程》《董事会议事规则》等有关规定。

  一、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

  经与会董事审议,一致通过以下决议:

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》

  经审议,董事会认为:鉴于《2022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(以

下简称“《激励计划(草案)》”)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 1 名激励对象

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,根据公司 2023 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

授权,董事会对 2022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

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。

 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。

 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披露的

《关于调整公司 2022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

的公告》。

  公司董事王志军、郭水源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,作为关联董事回

避表决,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。

  表决结果:同意 5 票;反对 0 票;弃权 0 票。

  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。

的议案》

  经审议,董事会认为:公司 2022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。

根据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和公司《激励计划(草案)》的有关规定及

合条件的 240 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 366.2 万股,授予价格为 17.92

元/股。

 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,国浩律师(上海)事务所出

具了法律意见书。

 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披露的

《关于向 2022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》

《2022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(授予日)》。

  公司董事王志军、郭水源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,作为关联董事回

避表决,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。

  表决结果:同意 5 票;反对 0 票;弃权 0 票。

  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。

  经审议,董事会认为: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,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

效率、适当增加收益、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,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

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,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 13 亿元的闲置募集资

金进行现金管理,用于购买安全性高、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

等理财产品,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 12 个月内(含)有效,在上述期

限及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,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。

 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,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

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。

 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披露的

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》。

  表决结果:同意 7 票;反对 0 票;弃权 0 票。

  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。

  公司决定于 2023 年 2 月 24 日(星期五)下午 2:00 在公司会议室召开 2023

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。

 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披露的

《关于召开 2023 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》。

  表决结果:同意 7 票;反对 0 票;弃权 0 票。

  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。

  二、备查文件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查看原文公告

X 关闭

资讯

最近更新

Copyright ©  2015-2022 西南洁具网  版权所有    
备案号:皖ICP备2022009963号-8     
 联系邮箱:39 60 29 14 2@qq.com